國立臺南藝術大學通過資格審查之校長候選人治校理念說明會實施要點
一、本校通過資格審查之校長候選人應參與校長遴選委員會所舉辦之治校理念說明會。
二、通過資格審查之校長候選人名單及其個人資料電子檔,由遴選委員會統一於說明會前公告於本校校長遴選專區。
三、治校理念說明會由遴委會召集人或指派委員一人主持。實施程序如下:
(一)候選人說明治校理念之順序,於本校校長遴選委員會會議中由主席公開抽籤決定,候選人請依排定時間於十分鐘前到達會場,並提交及測試簡報檔。
(二)說明治校理念,每位候選人可使用時間為五十分鐘,分兩階段:
1.說明治校理念三十分鐘:每位候選人以三十分鐘為限,進行至二十五分鐘時響第一次鈴,二十八分鐘時響第二次鈴,時間截止響第三次鈴即終止說明。如時間未使用完畢,剩餘時間不移至下一階段使用。
2.接受詢答二十分鐘:本校教職員工生或校長遴選委員會委員皆可提問,提問問題限以書面方式進行,提問人應填寫提問單(如附件一),提問單於候選人說明治校理念結束後收回,由候選人先以五分鐘審視提問單後再回答,審視時間不計入詢答時間。未及回答完畢之問題,得於會後以書面回復,與候選人資料一併公告於本校網站專區;如回答結束尚有空餘時間,由候選人自行運用。
(三)說明會以一天辦理完竣為原則,場次規劃得依實際需要調整,候選人治校理念說明會程序表詳如附件二。
四、說明會注意事項:
(一)主持人應於說明會開始時宣佈與會者不得自行錄音,錄影與直播,並說明相關程序。
(二)與會人員凡擾亂會議進行者,主持人得口頭予以制止,未服從主持人口頭約束,致影響說明會秩序,主持人得請其離場。
(三)未上場之候選人請至指定地點等候,由工作人員接待。
(四)候選人應依排定時間準時到場;逾時到場者,由主持人作簡短介紹後,僅得就表定之剩餘時間進行治校理念說明及接受詢答,結束之時間不予延後;候選人除陳述個人治校理念與承諾外,不得惡意攻訐他人。
五、治校理念說明會全程錄影,影片及簡報資料於說明會全部結束後,始統一置於本校校長遴選專區公開供各界點閱。
六、本要點若有未盡事宜,授權工作小組決定辦理。
七、本要點經本校校長遴選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